高明县整治小煤窑初见成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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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4403
颗粒名称: 高明县整治小煤窑初见成效
分类号: F426.1
摘要: 该文章主要报道了高明县对小煤窑生产进行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文章指出,高明县西安、富湾镇的小煤窑生产规模较大,但管理上存在安全、治安和环境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查登记,并颁发了相关管理规定。
关键词: 煤窑生产 高明县

内容

本报讯 最近,高明县采取“清理、整顿、管理”方针,对小煤窑生产进行整治,使之走上正轨。
  高明县西安、富湾镇的小煤窑生产近年来发展很快,分布十二个山头,现有三千多群众上山挖煤,去年产煤二十二万吨。但是,由于管理工作跟不上,在安全生产、治安、环境污染等方面也出现不少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小煤窑进行逐山清查,逐井编号,逐人登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县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小煤窑生产管理的布告》:对不具备起码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过整顿重新发给《开采证》和《营业证》方准开采。县成立整顿治理小煤窑领导小组,西安、富湾镇和有关村委会、自然村也相应成立管理机构,实行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县政府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划定小煤窑开采范围。要求各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冒险开采、违章作业,所有矿井必须制订开采、通风、防灭火规程以及炸药、雷、管的管理制度。各矿用工必须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办理用工手续,严禁招用童工,要求所有民工都必须遵纪守法。目前,该县小煤窑经过整治后,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生产稳步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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