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丽华」有关人员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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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4143
颗粒名称: 「富丽华」有关人员受处罚
其他题名: 经验收,该酒店两个部恢复营业
分类号: D6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富丽华酒店纵容违法分子一案已有处理结果。经公安分局处理,对涉案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罚,包括送劳动教养和治安拘留,并对部分负责人处以罚款。娱乐部和旅业部被责令停业整顿,但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认为具备重新开业条件,最近被准予开业。
关键词: 富丽华酒店 违法分子 处罚结果

内容

本报讯 被城区公安分局破获的富丽华酒店纵容包庇违法分子一案(详见本报5月12日、5月29日一版),日前已有处理结果。
  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及各有关人员的责任,处理如下:对娱乐部经理吴润心(提出装警铃)、酒店副经理陈庆松(批准、过问装警铃之事)分别处予送劳动教养1年和2年;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李国源(南联工贸企业总公司经理)、邓标富(酒店经理)分别处予治安拘留15天和罚款1500元、2000元;对积极推行和布置通风报信做法、安装警铃的梁玉珍(旅业部经理)、李春明(电工班主管)处予罚款500元;对积极执行经理布置的吴广波(保安队队长、处予罚款200元。至于被责令停业整顿的该酒店娱乐部、旅业部,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认为具备重新开业条件,最近被准予开业。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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