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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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3800
颗粒名称: 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
分类号: F810.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包括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交相关证件和税务登记证,填写变更登记表并经审核,处理转业、合并、分设、联营等情况的注销、重新登记和纳税问题。另外,母子三人盗窃电缆案中,警方追踪调查,揭露了他们的盗窃团伙活动和被盗电缆的价值,其中一部分赃款已被追回。
关键词: 纳税人 变更税务登记 程序

内容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在经营期间如发生停业、转业、歇业、复业、破产、改组、分设、合并、联营、迁移以及其他需要改变税务登记的情况时,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和注销登记。其程序和方法是:
  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同时送验有关部门的有关证件和原领的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审验无误后,发给纳税人《停、转、歇、复、废业或变更内容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领到“变更登记表”,按表格内容填好后,送回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双方盖章,税务机关批回一份给纳税人执行。
  3.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内容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要及时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①办理转业、合并、分设、联营或营业地址迁出原登记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原登记税务机关要及时注销原税务登记证,同时结清应纳税款,清理其使用的发票。对未使用的发票,由企业填报发票清理表,交税务机关截角注销。纳税人还要在办理变更登记后的三十天内,按新开办企业的登记规定,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②办理停业、破产的,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对停业或破产后尚有产(商)品清理出售的,纳税人要带盘点表到税务机关开立发票,按原规定继续办理纳税。
  里应外合盗窃电缆作案竟是母子三人
  最近,顺德县龙江镇里海派出分所民警到万安村检查工作途中,发现一收买佬用自行车载着两袋沉甸甸的东西,觉得可疑。经盘查,原来是二百多斤光身铜线,派出所干警顺线追查,在西庆村廖寨组挖出以廖惠甜为首,和在西庆变电站工作的其母潘萍娇、其弟廖敏甜的三人盗窃团伙。
  经查,七述三名案犯从去年9月至今年5月,母子三人里应外合,先后十四次进入西庆变电站作案,盗得铝线铜芯电缆三吨半,价值4.9万元,作案后以每斤3.8元或4.2元卖给吴川县收买佬陈某。目前已缴回铜芯电缆二千余斤,赃款1.8千元,其余赃款已全部用于赌博输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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