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壁倒塌引起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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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2381
颗粒名称: 墙壁倒塌引起的风波
分类号: D6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阿宏在商店墙壁倒塌事件中受伤,阿坤要求商店和房管局赔偿医药费损失。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倒塌造成损害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商店没有责任,但房管局有明显过错,应赔偿医药费。
关键词: 商店 墙壁倒塌 医药费

内容

今年三月间,阿坤与他十一岁的儿子阿宏到公园玩,回家途中经过永宁路糖烟酒商店,阿坤走进商店买香烟,阿宏在门外靠墙壁处玩耍。当阿坤买完香烟准备走时,商店的墙壁突然倒塌,将阿宏压倒在地上,致肝脏破裂。经送医院治疗,用去医药费二千六百元。事后,阿坤便向永宁路糖烟酒商店提出赔偿要求,但该商店说:我们商店租用的是公房,房屋属于房管局所有。房屋已很破旧,外墙几处裂缝,曾几次通知房管局前来修理,但一直未见来人,现墙壁倒塌,砸伤了人,应由房管局赔偿。而房管局则称:房屋已经租给糖烟酒商店,他们应负责管理;房管局不负赔偿责任。无奈,阿坤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糖烟酒商店和房管局赔偿医药费损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只要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就推定他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可免除其民事责任。糖烟酒商店租用房管局的房屋发生倒塌,把阿宏压伤,作为阿宏的监护人阿坤有权求要赔偿损失。因为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对出租的房屋有管理和维修的义务,而房管局在房屋出现裂缝、倾斜后,商店多次通知其维修,而房管局未有及时处理,结果发生倒塌致人损害,所以糖烟酒商店没有责任,也不应赔偿损失。房管局对造成损害是有明显的过错,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阿坤的儿子的医药费。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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