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护鸟法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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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2305
颗粒名称: 中外护鸟法规
分类号: S863
摘要: 本文介绍了各国为改变鸟类减少和保护珍禽濒危状况所采取的措施和制定的法规。多个国家选出了“国鸟”,将保护国鸟视为爱国的表现。文章还提到了一些国家的具体保护鸟类的法令和规定,例如苏维埃国家的禁猎区法令、日本和美国的保护鸟类法令,英国自1954年开始的保护鸟类法令等。
关键词: 鸟类保护 国鸟 禁猎区

内容

为了改变鸟类日趋减少和许多珍禽濒临灭绝的状况,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制订了法规。为了宣传爱护鸟类,有20多个国家选出了“国鸟”,并把爱护国鸟看成爱国的表现。
  1919年,当新生的苏维埃国家还处在经济封锁之中时,列宁就签署了组织第一个苏维埃禁猎区(珂斯特拉汗禁猎区)的法令。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专门保护鸟类的禁猎区也迅速扩大了。日本、美国也有保护鸟类的专门法令。英国自1954年以来制定了一系列保护鸟类的法令,违者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我国早在周朝就有禁止采集鸟卵的规定。汉高祖刘邦颁布了严禁滥捕乱杀野生动物和乱伐森林的法令,规定了“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群未鸷,网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在汉代后,对在鸟类繁殖期不准猎捕和拣拾鸟蛋,定有更明确具体的规定。1962年我国国务院明令禁止“掏窝、挖洞、拣鸟蛋”。1981年国务院又发出通知,指出“保护鸟类,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对科研、教育、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还划定一些鸟类保护区,如黑龙江扎龙丹顶鹤保护区、青海湖鸟岛保护区、青海隆宝滩黑颈鹤保护区等。最近,在江西鄱阳湖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越冬候鸟保护区。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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