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钱」的利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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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2170
颗粒名称: 「八分钱」的利弊
分类号: D630.9
摘要: 本文探讨了"八分钱"现象在中国监督举报制度中的利弊和影响。
关键词: "八分钱" 检举信 监督举报制度

内容

“八分钱”者,检举信之代称也。自实行监督举报制度以来,人们对“八分钱”议论纷纷,褒贬不一,褒之者说它推动了政治民主:贬之者说它挫伤了干部积极性。可谓“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俗话说:“针无两头利”。制度本身总是利弊共存的,人们选择新制度,无非因为它比之旧制度利多弊少,要求新制度完美无缺,无异于取消改革。对“八分钱”亦当如是观。“一样米养百样人”,既然行使“八分钱”的权利人皆有之,就难免出现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第一种是真正含冤负屈者的上诉和热心匡正时弊者的揭发;第二种是不明事实真相者,搞不清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是非界限者的误告;第三种是心术不正、唯恐天下不乱者,公报私仇.抉嫌报复者的诬告。对此三者必须分而析之。第一种告得有理,对坏人坏事,就是要当作“过街老鼠”,人人得而打之。第二种虽然增添一些麻烦,但弄清事实真相或是非界限后,误会冰释,增强团结,亦不失为好事。只有第三种,由于告状者存心把水搅浑,增加了调查的难度,往往“八分钱,查半年”使无辜被告者名誉受损,甚至在政治上,经济上、身心上遭殃,这才是真正挫伤干部积极性。然而,第三种在“八分钱”中毕竟属极少数,而且有法可循,纵使诬陷者得逞于一时,最终亦难逃法网。总之,“八分钱”还是利多弊少,对此应该有个清醒的估计,切不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八分钱”痛骂一通,否则,就会把污水和小孩一起泼掉,这正是因小失大啊。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是以善治国者,莫不以倡廉肃贪,严明政纪为安民上策。而倡廉肃贪,不能单靠领导人的“明察秋毫”,还必须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现代国家固然奉为圭臬,就是封建时代有为之主,也允许小民直诉。我国古代有“挝登闻鼓”的制度,即悬大鼓于朝堂之外,谁有冤屈都可击鼓。《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记载:宋太宗励精图治,凡有挝登闻鼓的都亲自受理,不以为烦,他说:“推此心以临天下,可以无冤民矣!”在八十年代的今天,我们搞监督举报不能满足于“无冤民”这个低标准,而是要通过这个手段,促进党风、政风建设,创造比资本主义优越得多的团结、民主、和谐的政治局面。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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