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坚持法制宣传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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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1524
颗粒名称: 高明县坚持法制宣传效果好
分类号: D9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高明县司法局采用本县罪证案例编成挂图,深入各镇、中小学、工厂企业巡回展出,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金司机参观后深有感触,认为展览生动逼真,很受教育。学校领导也重视安排学生观看,把参观展览看作是法制教育的重要课程。其中有个高中生认为展览方法不失为一种普法教育的好形式。六年来,共制作340幅图片,巡回展出200次,参观者达72万人次,基本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关键词: 高明县 司法局 法制宣传

内容

近几年来,高明县司法局坚持运用本县罪证案例编成挂图,深入各镇、中小学、工厂企业巡回展出。在预防、震慑犯罪,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等方面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九八六年五月,司法局编制的第四期罪证图片到三洲镇巡回展出。该镇金司机参观完毕后,灵机一动,不顾天阴下雨,赶回家中把两个在校读书的儿子带来,再次挤入展场参观。离开时候,金司机深有感触地说,罪证图片展览生动逼真,很受教育。他还说,展出的案例全部都是发生在本县的真人真事,群众觉得亲切,参观一次展览,等于参加了一次综合性的宣判大会。
  图片展览每次巡回到各中学展出时,学校领导都十分重视,专门安排时间让学生观看,他们把参观展览看作是法制教育的重要课程,要求每个学生参观完毕写一份感想。其中有个高中学生在观后感写道:我参观罪证图片展览后,好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既使自己从中吸取教训,又学到了有关法律。这种展览方法不失为一种普法教育的好形式。
  据统计,该局六年来,共编制罪证图片6期,制作图片340幅,巡回展出200次,参观者达72万人次,基本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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