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问题答读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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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1268
颗粒名称: 核发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问题答读者
分类号: TQ086.5-62
摘要: 本文回答了读者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的问题,包括实行该制度的原因、范围和种类,以及如何办理许可证。实行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经营,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经营单位(个人)在领取《经营许可证》后,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登记,才能开业经营。
关键词: 佛山市 核发化学危险物品 经营许可证

内容

本月15日,本报刊登了市商业局、公安局、工商局和环保局等四个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核发〈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这几天,我们先后收到高明县的谭生、南海县的何兆辉等两位读者来信,均问及原来已领牌的是否要重领,为什么要实行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和怎样办理领证等问题,就这些问题,我们请市商业局的有关负责人作答。
  问:为什么要实行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制度?
  答:近年来,我市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有几百家。由于目前有些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单位,缺乏符合安全规范的经营设施,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人员缺乏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知识,以致造成危险事故发生,污染了环境,伤害了群众,使国家财产蒙受损失。为此,市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广东省化学危险物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暂行办法》的精神,规定凡在本市境内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经商业、工商、公安、环保等单位会审后,领取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
  问: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范围、种类
  答:按照省政府《暂行办法》规定,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7大类,共1000多个品种。经营的企业涉及到商业、供销、物资、外贸、医药等部门以及科研单位、化工生产厂家开办的销售网点。
  问:如何办理许可证?
  答:我市办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时间,从3月15日至4月30日。各经营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商业局领取并填写《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申清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送同级公安、工商、环保部门审查,各审查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当地商业局审核。《经营许可证》由市商业局统一核发。
  经营单位(个人)领取《经营许可证》后,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才能开业经营。现已开业的经营单位(个人)须申请《经营许可证》方可继续经营。
  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视不同情况限期整顿,通过整顿仍达不到经营条件的,不予发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经营化学危险品的项目。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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