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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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1065
颗粒名称: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分类号: D9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以义务兵为主休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关键词: 宪法 公民义务 佛山市

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以义务兵为主休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人民自己的事情。因此,依法服兵役既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不容辞的义务,又是一种神圣的权利。
  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每个公民在征兵工作中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要懂得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国防建设难以搞好。国防建设是经济建设的保证,如果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没有抵御外敌入侵的力量,经济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因而,我们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大力巩固和加强我们的国防实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二是国防建设指导思想战略性转变与加强战备的关系。应该懂得,国防建设指导思想从“早打、大打、打核战争”转到和平时期的轨道上来,主要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现代战争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部队素质,增强部队的战斗力,而不是要削弱战备,我们应该看到,在一个时期内没有大仗打,并不等于无仗可打,国际上的和平,只是大国间武装对峙下的和平,仍然潜伏着战争的因素。三是保卫祖国与建设祖国的关系。祖国需要青年人去建设,也需要青年人去保卫。只有一大批年青人走上保卫祖国的岗位,才能保持部队的战斗力。四是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应该明确,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因为国家与军队建设的大局,集中反映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与军队强盛,人民的富裕和幸福才有保障。如果国家的安全受到威胁,个人利益将会成为一句空话。
  广大青年要增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踊跃报名参军。要树立起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全村光荣、全厂光荣的社会风尚。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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