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忏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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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1064
颗粒名称: 最后的忏悔
其他题名: 一个死刑犯的自白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邹岳民因惯窃罪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他在信中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感到悔恨,同时也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唤起一些人的良知。他曾因盗窃被判刑十五年,出狱后受到“哥们”的恭维和捧场,导致他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他以做买卖为名,在广州、佛山等地盗窃财物,最终被捕。现在他等待正义的枪声。
关键词: 犯罪 社会问题 佛山市

内容

我叫邹岳民,湖南长沙市人,去年九月三十日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惯窃罪判处死刑。我罪大恶极,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只怪自己没有改造好,金钱的贪婪使我在罪恶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我被判死刑,当然是咎由自取,在我用自己生命去赎罪的时候,用我那没有泯灭的良知,含泪写下了这封信。我只有一个愿望,希望它能唤起一些在金钱面前左右徘徊的人。
  我罪该万死,内心深感对不起年迈的父母亲,对不起以前教育过我的政府干部。只可惜我这二十四个年头,没有为社会创造任何财富,相反却欠下了二万多元的罪恶帐。要知道,我吃的苦果,绝不是因为一念之差而成,而是一直以来劣迹所致。
  八年前,我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就辍学了,整天与一些社会上“哥们”鬼混,在他们的影响下,渐渐地学会了抽烟、喝酒、打牌、赌博。十六岁那年,我因盗窃进了劳教队。二年的劳教生活并没有使我悔过自新。一九八三年,我旧戏重演,再次落入法网,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记得在服刑期间,父母亲十天半月来看我,他们节衣缩食,在生活上给我照顾,希望我能早日改过自新。农场的管教干部也经常找找谈心,鼓励我增强生活的勇气。当我患病卧床不起的时候,他们把冒着热气的饭菜、煎好的药汤送到我床边,这时我深受感动。也曾下决心好好做人。一九八五年,人民政府实行人道主义给我保外就医。
  当我重新回到社会上以后,过去的“哥们”又来恭维,捧场。我那种追求享受,吃喝玩乐的欲望又增生、扩散了。当时,想到自己快要结婚了,手头缺少钱物。于是,我以去做生意为名瞒过父母、亲人流窜到广州、佛山等地,利用撬锁、破门等手段入屋盗窃金饰品、现金、录像机、照相机等物品,折合人民币二万七千多元。去年三月三十日,我终于落入法网。
  我丧尽天良,做尽孽事,成为千古罪人。我悔恨,但悔之晚矣,现在等待自己的是那正义的枪声。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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