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追收欠款解忧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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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8595
颗粒名称: 为企业追收欠款解忧愁
分类号: D92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湾区司法局发挥律师职能,运用法律意见书为镇村企业排难解忧,帮助追收债款,取得了显著效果。法律意见书能有效保留债权人追诉权利、减少无效劳动、节约人力财力,已收到较好的效果。一些厂企的外欠款被挪用,但法律意见书发出后,及时查清和堵塞了漏洞。目前,这一形式已在全区各厂企推广。
关键词: 债款 诉讼时效 佛山市石湾区

内容

本报讯 石湾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意见书,为镇村企业排难解忧,帮助追收债款,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近年来,石湾区镇村企业发展很快,商品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但是,巨大的债款,阻碍着企业资金的流转,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一些企业对这个问题伤透了脑筋。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过了这个时效,人民法院就不给予法律保护。不少企业应收回的欠款已快到两年了。为了帮助企业排难解优,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区司法局从今年八月以来,全区已发出法律意见书452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中断了诉讼时效,有效地保留了债权人追诉的权利;二是减少无效劳动,及时追回欠款。一些企业的欠款单位多、时间长,如果对每个欠款单位都派人去追,不仅开支大,而且能否追回也没有把握。而利用法律意见书则既能节约人力、财力。到目前为止,运用这种形式追回的欠款已达74万多元,而一些未能及时清偿欠款的单位也作出了分期还款的计划;三是及时查清和堵塞了漏洞。有些厂企的外欠款长达数年,他们也认为这些欠款是收不回的“烂债”了。但法律意见书发出后,才知道这些欠款早已被本单位某些人收取挪用了。及时堵塞了漏洞。
  目前,在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的建议下,运用法律意见书追收债款这一形式,已在全区各厂企推开。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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