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明县石岐土石方工程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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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8576
颗粒名称: 广东省高明县石岐土石方工程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事
分类号: F713.853
摘要: 1988年12月26日佛山报登载的广东省高明县石岐土石方工程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事。
关键词: 启事 法律顾问 广东省

内容

我工程队因业务需要,聘请高明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汉华、梁维雄为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我工程队合法权益。今后我工程队一切法律事务,均委托法律顾问办理。
  广东省高明县石岐土石方工程队 队长:刘宝生
  本工程队地址:高明镇竹园路 电话:23848、22823
  高明县律师事务所地址:高明镇永安路七号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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