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提出解除恋爱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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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8314
颗粒名称: 我可否提出解除恋爱关系?
分类号: C91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小姐提出了与男友分手的意愿,但男友拒绝并表示要同归于尽。文章指出,恋爱是双方自愿选择的过程,金小姐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对象,并强调男方应尊重金小姐的选择权,并警告不能追求爱情而走上犯罪道路。
关键词: 分手 恋爱关系 法律保护

内容

编辑同志:
  我和一位男同学曾有一段感情,双方工作后经常来往。最近,我感到双方性格不合,加上本人患了不能治愈的生理疾病,提出与他分手,但他一再拒绝,并说要同归于尽。请问:我提出解除双方的恋爱关系,能否得到法律保护?金小姐
  金小姐:
  恋爱是男女双方互相选择生活伴侣的过程,彼此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愿望,要求对方符合一定的条件,这是不可非议的。但也应指出:选择对象时,应当把对方的品质放在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双方是否真心相爱。现在你认为,男方不是自己合适的对象,只要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你是有选择对象的权利。作为男方应当尊重对方选择对象的权利。不能强迫凑合。千方不要盲目追求爱情而失去理智,走上犯罪道路。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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