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作出廉洁八项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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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7175
颗粒名称: 市卫生局作出廉洁八项规定
分类号: R197
摘要: 本文介绍佛山市卫生局制定了《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廉洁奉公八项规定》,要求全体医务卫生人员要遵守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规定包括加强廉洁教育、文明行医、不准索贿受贿、上交回扣和钱物、严格遵守物价政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等。目的是建立良好的卫生经济环境,保证卫生改革健康发展。
关键词: 佛山市 卫生 经济环境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市卫生局制定了《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廉洁奉公八项规定》。要求全体医务卫生人员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市卫生局在前段检查中发现,有些下属单位承包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出现了一些短期行为和违纪现象。为了建立良好的卫生经济环境,保证卫生改革健康发展,该局日前作出廉洁的八项规定,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要求:各地卫生行政机关在保持廉洁问题上以身作则,洁身自好,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表率;加强对医务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文明行医,礼貌服务,不得玩忽职守和推诿病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向病人及其家属索贿受贿,病人馈送的“红包”和贵重物品要如数退回,在诊疗过程中不得索取“介绍费”,在购置药品等经济活动中收取的回扣要全部上交;各类卫生执法人员要坚持秉公办事,不准利用执法机会接受对方宴请和钱物,或示意对方购买物品;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不得任意提价或巧立名目乱收费;严格用药制度,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得开与疾病无关的药品及物品,自费药不得纳入公费医疗报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对违反财经制度和私分集体财产者要严肃处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设立群众意见箱,欢迎社会监督和检举违纪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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