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观念与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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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6921
颗粒名称: 法制观念与法治观念
分类号: D927.6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我国从人治向法治转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权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普遍。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某些地区或部门的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树立法治观念、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 佛山市 法制观念 法治观念

内容

当前全国以权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很严重。之所以如此,首要的原因是一些地区或部门的领导法制观念淡薄。这是最近全国十四个省市开展执法大检查后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表明,我国由人治转变到法治仍处在一个艰难阶段。
  这次分析执法难的原因,重视了观念的变瑛,指出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确实切中要害。然而,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来看,我们是要从人治转向法治。因此,从根本上说不仅要有法制观念,而更重要是树立起法治观念。因为法治与法制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法制既可以与人治联系在一起,成为人治国家的统治工具;又可以与法治联系在一起,成为法治国家的调节工具。不言而喻,法治国家的法制与人治国家的法制是不同的。
  法治是和民主分不开的,法不过是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法治国家必然是民主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人人都要守法,没有例外。法是至高无上的,是最有权威的。
  法治的精髓在于以法制权,使手中有权的任何一级官吏都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能滥用权力危害人民。古今中外的国家历史都一再证明,权力是腐蚀剂,绝对的权力是绝对腐蚀剂。一个好人掌握了不受制约的权力会变成野心家。伟大人物一旦握有绝对的权力也会做出极其荒谬伤害人民的事。资产阶级国家以“三权分立”的办法来解决以法制权的问题。而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起一套以法制权的有效政治结构,目的是使任何一级干部都不能滥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从根本上消除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这是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所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当前,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发展商品经济来看,解决以法制权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了,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认真加以解决。
  现在我国正处在从人治向法治的过渡时期。在这时期里,我们既要提倡遵守法制,更要深入宣传法治观念,树立法的至高无上权威。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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