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团伙覆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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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6375
颗粒名称: 抢劫团伙覆灭记
分类号: D924.3
摘要: 本文描述了一个抢劫团伙被判刑的案例。首犯张红光和马伟雄被判处死刑,其他三名罪犯被判有期徒刑。他们以帮追赌债为名,在容奇镇进行抢劫,并多次威胁、劫取他人的财物。最终,他们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后被依法判决。群众对此案的正义判决表示赞赏,认为政法机关为民除害。
关键词: 抢劫团伙 判决 赌债

内容

上月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顺德县公开宣判处理一个抢劫团伙。首犯张红光、马伟雄被判处死刑,其余三名罪犯分别判处五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这伙以帮追赌债为名进行抢劫的犯罪分子得到法律严惩,群众无不拍手称快。纷纷赞扬政法机关为民除了一大害。
  去年六月的一天,容奇镇无业青年张红光到广州纠合马伟雄等人商定以帮追赌债为名,向容奇、桂洲青年李伟明、何均成索钱。他们一起来到容奇镇找不到李、何,张红光便提议向该镇「得得意」理发店主黎绍隆索取其放高利贷所得的钱。当天下午三时许他们把黎叫出店外索钱,黎表示拒绝,他们便以要拆店为名进行威胁,迫使黎绍隆交出二百五十元。事隔不久,张红光见上次对李伟明、何均成索钱不成心中不忿,于是再到广州找马伟雄商量对付李、何。他们纠合黎稳成、曾华颂,带备小刀来到容奇找李伟明要他交出赌博赢得的二千元。李不从,他们便各自拿出小刀威胁,劫去李身上人民币三百多元,并要李第二天再交二千元。次日上午,这伙案犯由张红光带路找到何均成和李伟明,强抢他们一千九百多元。
  作案得手,使他们野心越来越大。去年八月四日张红光再次伙同马伟雄等人到容奇作案。他们商定对袁志祥为作案目标。在袁的住宅旁劫去金戒指一只(价值一千多元)和「梦达娇」工恤衫一件。袁为了兑回戒指,到仙泉酒店找张等人,他们要袁提供他人欠其的钱的线索才答应兑回。袁为了兑回戒指,便谎称周剑斌欠其款。于是,张红光、马伟雄等人在金都桌球室附近劫去周的金项链金戒指等物(价值共三千多元)和人民币四百多元。张红光、马伟雄等人将赃物、赃款销赃分光,全部挥霍干净顺德县公安机关根据被害者反映的情况,堵截追查,终于将他们抓获归案。
  最近,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认定案犯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对他们依法作出判决。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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