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深明大义哥哥携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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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5985
颗粒名称: 母亲深明大义哥哥携弟自首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描述了高明县一家人面对亲人犯罪的情况,母亲在发现儿子犯罪后,经过深思熟虑选择了张扬法制,将赃款交还给失主,并表示歉意。在母亲的影响下,兄弟俩也做出了正义的行为,兄长寻找弟弟并自首投案。
关键词: 法制观念 家庭责任 自首

内容

最近,高明县合水镇界村发生一起母亲深明大义,兄长外出寻弟投案自首的事情,在当地群众中传为佳话。
  七月十日,鹤山县桃源镇一位姓陈的男青年,带着女友到界村探亲。当晚,小陈单独住在一个房间,深夜时分被人入内盗走现金720元。经查是该村男青年罗应洲所为,但发案后罗已畏罪逃潜。这事被其母王叙英知道后,认为自己没尽母亲教育儿子的责任,心里感到十分惭愧。她到儿子卧室查找,当翻开床席发现全部赃款时,心情怒不可遏。事后,她冷静下来想:这赃款没有人知晓,到底是隐瞒过关还是张扬法制?前者会害了儿子包庇犯罪,日后家人也不光彩;后者虽使儿子当众出丑,但能让他得到教育重新做人。她深思熟虑勇敢地作出选择。第二天早上便把赃款如数交还给失主,并表示了歉意。
  在母亲行动的影响下,其兄罗应龙表示外出寻弟回来投案自首。他不顾疲劳,跑遍了亲戚和朋友的家,最后在江门市发现其弟。经罗应龙耐心说服,其弟终于回到家里,准备投案自首。
  七月十五日,县公安机关领导热情地接待兄弟俩,他们对其兄的行为表示赞赏,对罗应洲回来投案自首表示欢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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