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团体开始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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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5952
颗粒名称: 我市社会团体开始登记
分类号: C916.2
摘要: 这篇报道重点报道了我市社会团体开始登记的情况,并具体说明了申请登记的要求和程序。文章以市府通知的形式发布,将报道范围和申请登记的规定列举清楚,让读者了解该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
关键词: 登记活动 社会 团体

内容

本报讯 根据市府通知,我市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已从九月二十日起正式开展。凡在我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成立的或公民自行组织的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组织,均要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凡过去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在接到市府通知六十天内,应补办申请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的,分别给以警告、暂停活动进行整顿、直至撤消。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列入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的社会团体不在登记范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成立的、其活动范围只在单位内部的社会团体,不需登记,但在接到市府通知三十天内,所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须统一向市、区、县民政局备案。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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