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04395 |
颗粒名称: | 对回扣要具体分析(二) |
分类号: | D630.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回扣与受贿索贿是有本质区别的。回扣是在购销活动中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合理支出和补偿,双方处于平等的位置上;而受贿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接受他人的贿赂以谋取私利,是违法犯罪行为。回扣只能给单位,不给个人;而受贿索贿是个人的非法收入。为了防止滥用回扣和佣金,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如限制回扣范围、区分不同情况下的回扣合理性、加强监督和立法等。关键在于明确政策,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
关键词: | 受贿索贿 购销活动 合理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