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法院对七名罪犯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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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4217
颗粒名称: 城区法院对七名罪犯公开宣判
分类号: D926
摘要: 本文介绍1988年8月8日,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对梁永佳、冯志强等七名盗窃罪犯进行宣判。主犯梁永佳、冯志强、岑荣基因数额巨大,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一年和九年,从犯张志强、雷永恒、郑浩伟则被判一年到六年零六个月。
关键词: 佛山市 法院 公开宣判

内容

本月八日,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梁永佳、冯志强等七名盗窃罪犯依法进行宣判。
  罪犯梁永佳、冯志强、岑荣基、张志强、雷永恒等于一九八六年六月至一九八七年八月间先后在城区黄巷、同济路、华达商场等地盗窃摩托车共六辆,价值达二万四千七百多元。去年八到十二月间,梁、岑分别单独或纠合张志强、雷永恒、郑浩伟撬居民住宅门锁,先后在市城区普澜二街、垂虹院、兴华商场、南海大院等地,盗窃液化石油气瓶二十八个及石油气炉、自行车、手表等物一批,共价值五千五百多元。
  主犯梁永佳、冯志强、岑荣基伙同他人或单独盗窃多次,数额巨大,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一年和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和二年;从犯张志强、雷永恒、郑浩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六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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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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