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县乐从镇大闸村农民何有来向盗窃分子购买各种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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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4214
颗粒名称: 顺德县乐从镇大闸村农民何有来向盗窃分子购买各种自行车
分类号: D631.2
摘要: 本文介绍顺德县乐从镇大闸村农民何有来因购买并转卖偷盗自行车,被判犯销赃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关键词: 顺德县 何有来 自行车

内容

顺德县乐从镇大闸村农民何有来,在八五年五月至八七年十二月间,先后多次在广州市球江游泳场、芳村花场附近码头等地,以每辆二十五元至一百元的价钱,向盗窃分子购买各种自行车三十四辆,然后将自行车高价转卖给同村的农民,牟利二千二百多元。何有来的行为已构成销赃罪,最近被顺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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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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