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使咱村面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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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2326
颗粒名称: 学法使咱村面貌变
分类号: G42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南海县官窑镇七甫村是一个有675户2483人的村庄,靠近圩镇,外来人员较多,社会治安复杂。近年来村里发生了多起民间纠纷和违法行为,如乱砍乱种树木、私占集体土地等问题。从去年开始,在镇司法部门的指导下,该村有组织地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帮助村民学习法律常识。
关键词: 南海县 民间纠纷 普法教育活动

内容

南海县官窑镇七甫村是一个有675户2483人的村庄。该村靠近圩镇,外来人员较多,社会治安复杂。近几年来村里民间纠纷多,违法违纪的人多,乱砍乱种树木、私占集体土地比较突出。从去年开始,该村在镇司法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有的放矢地组织村民学习法律常识,广泛开展普法教育。
  开始,村干部组织农民学法感到有“四难”,即农民文化低学习难;资料少难宣传;生产忙难落实;承包到户难集中学。为了消除“四难”,他们采取了四条相应的措施:一是购买《农民法律常识简读本》发到全村各户;二是利用墙报、黑板报、有线广播广泛宣传,使学法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三是集中培训干部和党团员骨干作辅导员,并发动村小学高年级学生回家当“家庭学法小先生”;四是从实际出发,以自学为主,加以个别辅导,做到学法不误农时,使全村98,2%的农户都参加了学习和考试,平均成绩达到92.4分。
  农民学法后头脑里有了法律意识,村中违法乱纪的行为少了,去年全村只发生8宗民间纠纷,比1986年减少了一半,今年第一季度纠纷又明显减少。农民黄某夫妇年老体弱,五个儿子分了家都不肯赡养他们,村干部每年都要分两次上门代老人向五个儿子讨赡养费。学法后五兄弟明确了赡养父母是不容推卸的法定义务,每月都定期将预定的钱、粮自动交给父母。又如联洲队原来有些人乱伐集体树木再自种树苗,以此占用公地。部分村民还长期偷用公电,使集体每月要补贴五百多元电费。学法后村民一致要求村干部作出决定,将乱种的树木全部收归集体所有。阻碍公共交通的树木一律砍掉。集体的树木投给村民承包。许多偷电户主动补交电费和罚款。此外,他们还制定了一系列村规民约,使以法治村形成制度化。广大村民高兴地说:“学法使我们村的面貌变”。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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