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对法纪工作提出新要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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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2194
颗粒名称: 市检察院对法纪工作提出新要求
分类号: D9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市检察院分析了法纪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研究了今后如何开展法纪检察工作,以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近年来,我市乡镇企业在经济改革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涉及领导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况。其中一些人在生意往来中对方欠债时,非法拘禁他人作为人质;一些单位领导和供销员在经济交往中不负责任,未了解对方经济实力就贸然签订合同,导致国家和单位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还有一些企业领导忽视安全生产,盲目施工,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关键词: 佛山市 民主法制 法纪工作

内容

最近,市检察院分析了法纪工作存在问题,研究了今后如何开展法纪检察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近年来,随着我市乡镇企业发展,在经济改革当中,由于一些领导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有的在生意往来中对方欠债,就非法拘禁他人做人质;有的单位领导和供销员对工作不负责任,在经济交往中,不了解对方经济实力,就贸然和对方签订成交合同,使自己上当受骗,造成了国家和单位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企业领导忽视安全生产,盲目施工,造成了重大的伤亡事故,使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必须要充分发挥法纪检察作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肃查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非法搜查,诬告陷害,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十六种法纪案件,对于执法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重大案件,要坚决立案侦查,抓紧处理。凡是查明有犯罪事实、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党纪、政纪代替法律处理,对不构成犯罪,需要作党纪政纪处理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对于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必须严肃处理。此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法制教育,纠正其违法行为,防止矛盾激化。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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