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给予莫星海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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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2188
颗粒名称: 公安机关给予莫星海行政拘留
分类号: D91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莫星海因驾驶摩托车违章并殴打民警致伤,被南海县法院做出治安行政拘留15天及赔偿医疗费用等处罚的决定。案件发生于今年3月11日,莫驾车时被民警发现其妻不戴头盔,并责令停车接受处理,但莫未停车继续驾驶,民警叶某追赶并轻拍其肩膀,莫不慎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倒地。随后,莫殴打叶某并将其推倒在马路中心,致使叶某左胸部挫伤。莫因不服被处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但最终申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关键词: 佛山市 莫星海 行政拘留

内容

五月三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终审裁定书驳回莫星海的申诉,维持城区人民法院的裁决,依法给予驾车违章不服纠正,还殴打民警致伤的莫星海治安行政拘留15天及赔偿医疗费用等处罚。
  今年三月十一日下午五时许,南海县盐步北宁贸易商行莫星海驾驶一辆本田125C摩托车,搭载其妻从城区大福路转向卫国路朝西行驶,由于其妻无配戴头盔,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叶某等发现,责令其停车接受处理,但莫置之不理,继续驱车向前,民警叶某跑步赶上,用手轻拍其肩膀,责令其停车。莫因驾车不慎,刚巧碰撞着在前边已停下的一辆摩托车后沙画,致其本人连车倒地。莫马上翻身,一拳打在叶某左胸部上,继而用力猛推叶某到马路中心,致叶某左胸部挫伤。据此,城区公安分局拟给予莫星海罚款和治安行政拘留15天处罚,并赔偿医药费。莫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最后作出上述裁定。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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