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承担这笔货款的责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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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1552
颗粒名称: 谁承担这笔货款的责任?
分类号: F83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赖达明同志与海燕产品经销部签订了电风扇购销合同,总货款为五千二百元。但海燕产品经销部未能按时供货。赖达明询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否有效,以及这笔货款应由谁承担责任。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海燕产品经销部未经核准登记,不具有合法资格,因此合同无效。由于该产品经销部是由某工厂承办的,因此工厂应承担货款责任。
关键词: 海燕产品 货款责任 赖达明

内容

编辑同志:
  今年一月间,我与海燕产品经销部签订一批电风扇购销合同,总货款为五千二百元。事后,我按照双方约定,付清了货款,并前往提货。可是,对方迟迟朱能供货。据了解:该产品经销部是某工厂于去年七月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的,但至今尚未获批准,就刻制经销部公章开始营业。请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有效吗?这笔货款应由产品经销部或者工厂承担?
  赖达明同志:
  经济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之一,是当事人要有合法资格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工商企业要取得合法资格,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才能进行经济活动。海燕产品经销部未经核准登记,不具有合法资格,因此,你与产品经销部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至于这笔货款应由谁承担,依照有关规定,由于该产品经销都是某工厂承办的,理所当然应由工厂承担责任。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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