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 女方硫酸泼人面道德败坏 男方理应受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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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1550
颗粒名称: 恋爱不成 女方硫酸泼人面道德败坏 男方理应受谴责
分类号: D6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三水县芦苞镇发生了一宗恶性事件,一名女工黄桂英因与男青年叶培坚恋爱不成,用硫酸水泼向叶的面部,造成叶面部灼伤入院治疗。事情起因于叶想强行与黄发生性关系,黄对此行为不满,用硫酸进行报复。叶培坚早在一九八六年就与女方认识,两人感情深厚,但叶后来经父母介绍与另一女青年结婚,仍然与黄保持关系,引发了这起事件。
关键词: 三水县 恶性事件

内容

三月二十八日晚,三水县芦苞镇发生了一宗因恋爱不成,女方用硫酸水泼人面,造成男方面部灼伤的恶性事件。
  事情发生在当晚七时左右,芦苞木厂电珠车间女工黄桂英,相约曾和她谈恋爱的男青年叶培坚谈话,两人在街上行走约一小时后,叶提出到其工作的店铺继续谈。但一进店门,叶即把门关上对女方动手动脚,并欲强行发生性关系。黄对此行为不满,坚决不从。当叶想离开店时,黄桂英即用准备好的硫酸水向男方面部泼去,造成叶面部灼伤,入院治疗。
  原来,叶培坚早在一九八六年七月就与女方认识,两人感情日渐加深。不久,他俩便多次发生关系,并曾两次堕胎。去年十月,叶经父母介绍和另一女青年结了婚。婚后叶培坚还和黄保持关系。为此,黄某对叶十分不满。采用硫酸损毁叶的容貌来发泄心中之恨。
  黄桂英有意伤害他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但叶培坚道德败坏也应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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