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犯罪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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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1362
颗粒名称: 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犯罪活动
分类号: D63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为了维护广大市民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佛山市政府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犯罪活动。
关键词: 盗窃自行车 犯罪活动 佛山市

内容

本报讯 为了维护广大市民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市政府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号召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同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清查、破案、挖赃追赃、打击处理、安全防范等项工作。对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的人,予以表扬奖励;对知情不报、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以及对检举人打击报复者,一经查明,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奉劝那些有盗窃自行车,伪造、变造证件、发票,窝藏、销售赃车等违法犯罪的人员,要认清形势,停止犯罪。在《通告》公布之日起四十天内,向政法公安机关坦白交代问题。对在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回赃物赃款者,予以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或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物、毁灭罪证、继续作案者,依法从严惩处。从事废旧收购、修理行业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惩治窝藏、销售和购买赃物的暂行规定》,不得收购赃车和来历不明的自行车,不得随便装拆可疑车辆;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已收购或购买赃车和来历不明的自行车的单位、个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听候调查处理临时来我市经商、务工、务农的外地人员,要遵纪守法,自觉服从当地政府管理。学校、家长要配合,规劝有非法占用他人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青少年学生退回赃物,保证不再重犯,公安机关酌情从宽处理。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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