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01204 |
颗粒名称: | 办好一宗案救活一间厂 |
其他题名: | 大沥镇法律服务所为镇村企业保驾护航 |
分类号: | D925 |
摘要: | 去年6月间,横岗村嫩茶北队与湖北省新洲县新涌镇某村的几个农民签订了合资联办砖厂的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各投资11万元,为期五年,利润对半分。但乙方只有约三万元的资本,为凑足资金,他们先后向附近的两间砖厂借贷。砖厂由乙方的两名代表负责承包,但由于管理不善,制砖技术不过关,砖的质量差,产品卖不出去。两个月后砖厂被迫停产。此时,许多单位纷纷登门向乙方催债,乙方从湖北请来的70多名工人,又迫“老板”发放工资,否则将砖自运去拍卖。甲方21户入股的农民见状日夜守住砖厂,不让任何人搬砖拆机,并声称股金拿不回来就拆掉队干部的屋,矛盾进入了白热化阶段。队干部在困境中请求镇法律服务所帮助。法律服务所受理此案后,深入调查了解,认真进行分析。他们考虑到,乙方已经没能力承包,勉强再叫他们包下去,势必更加亏本;如果将砖厂拍卖,不但村的企业倒闭,而且拍卖的资金也不足偿还债务,还会加深合资双方、承包者与入股群众之间的矛盾。在权衡了事情的利弊之后,法律服务所与湖北省新涌镇在大沥镇另一处办厂的夏某协商,由夏某承包该厂,每年向嫩茶队交承包款三万九千五百元。同时,买下该队入股农民的股份,其余的资金及乙方所有债务均由他分期清还。合同谈妥后,服务所又为合同作了见证。自此,嫩茶砖厂熄灭了近半年的窑火又重新点燃起来了。由于夏某管理得法,经营有方,现在砖厂炉火日旺,每天产砖四万块,日产值三千四百多元。嫩茶北队今年可获纯利一万多元。干部群众都高兴地说,镇法律服务所办好一宗案,救活一间厂,应为他们记上一功。 |
关键词: | 法律服务所 大沥镇 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