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奉公的好干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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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6681
颗粒名称: 廉洁奉公的好干警
并列题名: 记大沥交警中队长何玉钊拒贿事迹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2月19日,佛山报刊登一篇廉洁奉公的大沥交警中队长何玉钊拒贿事迹。
关键词: 何玉钊 事迹 廉洁

内容

南海县大沥镇交通警察中队队长何玉钊,是一位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的好干部。多年的工作实践使他认识到,公安干警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是人民赐给的,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决没有以权谋私的权利。因此,他始终保持着一个公安干警的光荣本色。
  去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六时,他外出办案回到家里。岳父对他说,下午开平县有位姓周的妇女来找他,临走时留下一包东西,希望老何关照她丈夫交通肇事一事。原来,去年三月下旬,开平县蚬冈镇坎田村司机周耀辉驾驶一部农用汽车途经大沥路段时,越过中线超越同方向的一台大货车时,与两辆摩托车相撞,其中一辆摩托车当场起火燃烧,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周耀辉被收容审查。大沥交通中队于十月中旬发出通知,请受害者家属及有关单位前来协商处理。肇事者妻子周某获悉后四处活动,想通过关系减轻对丈夫的处罚。她打听到老何的住处后,用塑料袋装了二千元现金和一条三个五香烟,在同村妇女关某陪同下,到老何家里求情。
  老何严肃批评了岳父随便收别人东西的做法,因为他有一条家规:凡是老何不在家,任何人送东西来,家人一律不准接受。随后,他立即用电话向大队作了汇报,第二天又将周某送的全部财物如数交给组织处理。何玉钊秉公执法不谋私利的高贵品质,受到县公安局通令嘉奖。(符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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