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与拒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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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6680
颗粒名称: 受贿与拒贿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2月19日,佛山报刊登一篇干部要时刻保持自己历史的鲜红颜色,决不可让不义之财沾污自己的灵魂。
关键词: 受贿 拒贿 刑律

内容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受贿罪犯在我们革命队伍里时有发生。如家喻户晓的特大受贿罪犯区楚杰,他利用办理出境手续之机,从电索取、收受大量贿赂,严重触犯了刑律,最终逃脱不了法律严惩,这一事件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大批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的好干部,南海县种鸡场的业务股长、共产党员李丽霞就是一例。
  她在场里掌管数以万计的良种鸡苗。按场里的规定,凡计划外的鸡苗,她有权审批供应。但她从不以权谋私,既不把鸡苗卖高价多发奖金,也不把鸡苗用来拉关系走后门,而是堂堂正正地把鸡苗批给本县一些专业户和养殖场。在业务交往中,她给自己定下三条规矩,一是请吃不去;二是拒收“红包”;三是送礼不收。几年来,她先后自觉拒收客户私下送给她的红包三十多封和礼物一大批6人们称赞她“有一颗通红透亮的心,完全没有半点私心杂念。”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不义之财,终是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早已明文规定,但有的人则视法律为儿戏,明知故犯。究其原因,关键是“私”和“贪”字作怪。这是社会弊端及陈腐习俗,古今耿直之士,皆耻于为之。《左传》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彰也”在我国历史上,大者有因贪赃而丧国,小者有因贪财而丢官。时至今日,少数人趁改革开放之机搞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索贿的歪风,他们慷国家之慨饱中私囊。殊不知“祸常积于忽微”,吃了拿了人家的东西,如鱼吞饵上钩,被吐难矣!奉劝少数见财眼开的利令智氐者,以李丽霞为榜样,时刻保持自己历史的鲜红颜色,决不可让不义之财沾污自己灵的魂。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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