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志明殴打执勤交通民警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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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6376
颗粒名称: 严志明殴打执勤交通民警受处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1月27日,佛山城区待业青年严志明骑自行车违章,甚至殴打执勤交通民警,被处以行政拘留七天并赔偿医药费。
关键词: 严志明 违章 处罚

内容

本报讯 城区待业青年严志明骑自行车违章,甚至殴打执勤交通民警,被处以行政拘留七天并赔偿医药费。
  1月27日中午,严骑自行车经过建新路与祖庙路交叉路口。转入机动车道逆行,被执勤交通民警杨光纠正,严不予理睬,继续向前骑去。杨上前制止并再三劝告无效,采取强制措施将车推向路边。严即动手揪杨的头发,接着向杨的右眼角和胸部各击一拳,致使杨的右眼角红肿及胸部挫伤。群众见状十分气愤,不约而同将严扭送祖庙派出所处理。(赖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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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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