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 应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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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6152
颗粒名称: 我市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 应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2月5日,佛山报登载了佛山市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应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关键词: 佛山市 青少年 犯罪

内容

去年,我市治安稳定,社会秩序良好,刑事发案率比前年有所下降。然而,青少年犯罪的情况相当突出,有关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据公安部门统计,我市去年抓获的刑事案犯,青少年竟占了81.9%,比前年上升了7.2%。这些青少年犯罪往往盲目性大、纠合性强、诱发快、蔓延广、可塑性和反复性大,给社会治安带来危害。
  当前我市青少年犯罪突出表现有几个特点:一是低龄化比较明显,未满十八岁的案犯突出。去年抓获的刑事案犯中,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占了29.7%,比前年上升了4.1%;二是在校学生和流失生犯罪增多。去年在校学生犯罪占全市刑事案犯的12.9%,比前年上升1.5%;被开除学籍、退学或升不了学的“流失生”犯罪迅速增长;三是青少年团伙犯罪突出。绝大多数团伙是由青少年组成的,他们纠合成群、共同作案,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四是犯罪性质严重化、成人化。他们不单是一般的偷窃、打架斗殴、流氓滋事,而且己发展到重大盗窃、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犯罪。去年8月14日中午12时许,三水县西南镇刘永杰(16岁)、梁胜辉(17岁)、张志荣(17岁)、梁湛波(16岁)等四人,窜到南海县西樵山天湖,乘游客梁某不备,将她推到在公路边大耍流氓,并抢去梁手提袋的人民币160元和价值500元的金链后逃遁,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围追堵截,下午四时,当四犯企图再次作案时,被公安人员捕获。
  笔者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除了公安机关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外,还需要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宣传、教育、文化、政法等有关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教育、文化多种手段和措施,按照各自管辖的范围,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针对产生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进行综合治理,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容国贤)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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