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事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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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4436
颗粒名称: 依法办事促进经济发展
并列题名: 顺德县各镇普遍成立法律服务所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7年顺德县日益重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经济利益,帮助农民和乡镇企业解决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 乡镇企业 法律 经济

内容

本报讯 顺德县近年来日益重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经济利益。目前,全县12个镇都设立了法律服务所,帮助农民和乡镇企业解决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近几年,顺德县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运用法律解决各种经济合同、承包合同纠纷,办理各种公证,这单靠县司法部门已远远不能适应需要了。于是,各镇的法律服务所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应运而生,帮助农民解决请律师难的问题。各镇法律服务所积极开展各项诉讼代理、非诉讼调解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如陈村镇谭村与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服务公司签订购买钢材合同后,对方长期拖欠谭村的集体货款49万元。陈村镇法律服务所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县司法局指导下,帮助谭村追回了这笔巨款。仅去年,全县各镇法律服务所就办理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共170多宗,帮助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共2535万元,还解答法律询问35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近200件;积极协助当事人办理公证,去年协办了1280多件,其中经济合同910多件;并担任10家乡镇企业的法律顾问。与此同时,他们深入农村,对承包户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律宣传工作,帮助收回各种承包合同欠款1350万元,维护了集体利益。
  各镇法律服务所还与县司法部门、镇司法办公室密切配合,大力培训基层调解员和普法骨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许多民间纠纷,推动了农村的普法工作。据统计,去年全县发生的1270多件纠纷,件件得到调解,成功率达93%,没有发生激化的情况。
  (梁海坤 骆毓琳)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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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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