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送礼与行贿行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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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3321
颗粒名称: 求情送礼与行贿行为
分类号: G210
摘要: 笔者揭露送礼和行贿的不正之风,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说情送礼这股不正之风,希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这股歪风予以制止,严格依法办事,以杜绝人情大于法律的现象发生。
关键词: 行贿 工作人员 送礼

内容

时下有一股不正之风:某人出了问题,要受党纪政纪国法的处理,可是案子未到,求情送礼者,已纷至沓来。有这样一个例子:某学校校长张某,为了帮助其盗窃犯罪的儿子开脱罪责,特意携带两条进口香烟与几斤水果上门求情,但由于遭到对方的严词拒绝,他又生一计,四处拉关系,托某些有权的人物,为其递条子、打电话说情,干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看来这股不正之风,非煞不可。
  当然,知情者通过正确途径,向党和政府以及政法机关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旁证,这是法律允许的。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对出于一己之利或碍于情面,不顾事实的真伪,便登门造访,说情送礼,这种行为是党纪政纪国法所不容许的。它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声誉,侵蚀人们的灵魂,党纪政纪早已三令五申,坚决禁止。
  说情送礼与行贿行为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说情送礼弄得不好,就难免出现借赠送礼物之名,行行贿之实,发展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是一种犯罪行为,它是指为了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私利,而非法给付财物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说情送礼这股不正之风,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这股歪风不能不闻不问,不子制止,更不能带头这样做。而须严格依法办事,以杜绝人情大于法律的现象发生。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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