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销售非法的录音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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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3289
颗粒名称: 禁止销售非法的录音带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7年10月30日,佛山报社刊登的据佛山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调查,销售非法的录音带者,按有关法令,严加查处。
关键词: 录音带 投机倒把 行政处罚

内容

本报讯 据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调查,城区仍有一些个体户商店继续销售私自加工翻录复制的录音带;销售私自印制的录音带封面;贩卖非法进口的港澳出版的录音带。这种情况,严重违犯国务院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规定。凡有这种投机倒把行为的商店和摊档,必须立即停止违法销售活动;否则,按有关法令,严加查处。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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