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之以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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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1682
颗粒名称: 绳之以法好
并列题名: ——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分类号: G210
摘要: 治官僚主义的办法,一是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二是政纪和法律的制裁。绳之以法是克服官僚主义的有效手段之一,紧紧掌握这一条,就会使官僚主义者大为恐慌,进而洗心革面,好好地为人民办事。
关键词: 官僚 监督 政纪 法律

内容

官僚主义,群众痛恨,中央决心严惩,上下结合,这顽症可治,社会主义政坛进一步廉洁、清明、有效率,指日可待。
  过去一段很长时期里,对官僚主义所造成的严重错误,处理往往是不疼不痒,有时甚主为他们文过饰非,把严重的经济损失说成是缴学费,真令人啼笑皆非。古人说得好:“赏不足劝善,刑不足禁非,而政不成。”对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不罚、轻罚、姑息迁就,正是当前很多事情办不好的症结所在。
  治官僚主义的办法,一是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二是政纪和法律的制裁。要问官僚主义者最怕什么,据我看,他们最怕法律制裁。官僚主义者的特性是爱作官,是官迷。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不动摇他们的官位,他们就无动于衷。群众的揭露和舆论的批评,只要不影响他们的官位,他们或装聋作哑,或轻描淡写检讨几句,有时甚至反咬一口;对党纪政纪的处分,只要官位不动,他什么检讨都可以写,但心丝毫不动,仍是好官我自为之。撤职呢?他们当然怕,因为官丢了嘛。但是同依法论罪相比,他们还是最怕法律制裁。行政撤职,只是暂时不作官,来日还可以东山再起。而一旦判刑,则不仅官丢了,待遇也没有了,东山再起难矣。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真正醒悟,懂得社会主义国家的“官”不是好当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三心二意,否则出了事,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绳之以法是克服官僚主义的有效手段之一,紧紧掌握这一条,就会使官僚主义者大为恐慌,进而洗心革面,好好地为人民办事。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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