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后个人收入增多这不违背按劳分配的原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1317
颗粒名称: 承包后个人收入增多这不违背按劳分配的原则
分类号: F129
摘要: 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工资总额和上交税利挂钩,个人收入会随着经营、劳动的优劣而拉开,这不违背按劳分配的原则。
关键词: 承包 经营 责任制

内容

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工资总额和上交税利挂钩,个人收入会随着经营、劳动的优劣而拉开。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劳动贡献大的人,收入会增加,逐渐成为先富者。对此,有人担心,国营企业个人收入多了,怕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钱收了“不光彩”,甚至日后“有手尾”。这种疑虑不解决,势必影响承包经营的决心和积极性,有必要来议论清楚。
  从基础上说,承包后的个人分配,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条件下的分配,并没有脱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轨道。
  从利益关系上说,承包经营责任制下的分配,符合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体现国家、集体和〓〓三者利益相兼顾。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分配和效益挂钩,能使职工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经济发展,调动起经营、劳动积极性,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家增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分。从这里看出,个人多分是以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为条件的,只会增加而不会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的。
  从分配性质上说,承包后的个人分配,是以经济效益和劳动贡献为依据的,是按劳分配的新形式。我们知道,按劳分配是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作为个人分配的依据的。如果劳动贡献大,企业经济效益好,个人分配相应增多,这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很光彩的。这个劳动贡献,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从实践上看,依据经济效益,按照劳动贡献大小进行个人分配,使企业增强了活力,取得了可喜的经济效益。我市不少集体单位,有这方面的成功经验,这完全可以而且应该运用到国营企业上来的。
  从全局平衡上看,承包后个人分配拉开,已有若干制约措施,如国家颁布税制,开征所得税等。应该指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个人分配也不宜过多,还应照应全局,和企业的再生产。
  卫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卫崇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