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政府重视抓好调解纠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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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1047
颗粒名称: 高明县政府重视抓好调解纠纷工作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高明县政府在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重视抓好调处土地、水利纠纷工作,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
关键词: 高明县政府 普法教育 调处土地

内容

本报讯 高明县政府在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重视抓好调处土地、水利纠纷工作,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今年以来,他们共调处较大的土地、山林纠纷27宗,水利纠纷7宗,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
  地处山区的高明县,随着生产责任制的不断巩固完善,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土地、山林成了当地群众勤劳致富的宝贵资源,因而争土地和山林水利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县政府领导根据这一情况,协同政法机关,把调处土地山林和水利纠纷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除了加强对农民进行国家森林法、土地法教育之外,还组织力量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纠纷进行重点调处,防止纠纷扩大和矛盾激化。三月中旬,杨梅镇某村与县林科所因一片山林的归属问题引起纠纷,该村群众企图强占林科所价值五万元的松林。县领导获悉后会同政法部门前往调处,经调查了解,证明该林地十多年前已征调给林科所,并办理了合法手续。根据法律规定,最后将松林裁决归林科所所有,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不久前,人和镇禄堂村与明城镇禾仓村因抗早为一个引水窦发生纠纷,禄堂村出动120多人将禾仓村挖好的引水窦堵死填平,使禾仓村150多亩农田无水抗旱,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县政法部门的干部及时赶到现场,协同当地干部对双方进行耐心说服教育终于合理解决纷争。最后禄堂村群众主动将堵塞的引水窦挖开,并主动向禾仓村赔礼道歉。从此以后,两村群众和睦相处,共同使用河涌引水,使14 50多亩农田抗旱用水得到解决。
  (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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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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