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责任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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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0687
颗粒名称: 承包经营责任制好!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7年7月,佛山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改革会议,要求全市今年内基本完成在国营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关键词: 佛山市 承包经营 责任制

内容

·本报评论员·
  读了本报今天发表的高明县农机修造厂的报道,颇有感慨。一个长期靠上级补贴过日子的工厂,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一改过去落后,出现了半年完成全年计划的八成,产值、销售、利润收入均创历史最高水平的新局面。高明农机修造厂的改革,利在工厂,功在“老包”。值得赞颂:承包经营责任制好!
  市委、市政府最近召开全市深化改革会议,要求全市今年内基本完成在国营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几年来,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大多数企业如鱼得水,生机勃发。但也有少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改变亏损的局面,有的甚至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有的虽然未到困境,但企业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也不高,体现不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据此,搞活企业,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成为深化改革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地已探索出了有效的途径,就是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一样,在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已显示出卓著的成效。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而企业则是生产力发展的承担者。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可给企业注入活力,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体现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稳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体现了生财与聚财相统一原则,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更好地把企业的生产力解放出来,使企业越办越好。
  全面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关键在于各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注意掌握好政策原则。承包形式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不拘一格。但决不能一刀切。无论是盈利企业、微利企业、亏损企业、新办企业,或者是能源生产和技改项目任务比较重的企业,都应按照“包死基数,保证上缴,增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探索可行的承包方法。承包者也必须对承包企业经营好坏紧密挂起钩来,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有利共享,风险共担”。
  世界上没有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从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企业承包办法,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要转变职能,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促进企业改革走向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上下动手,各方配合,共同推进我市深化企业改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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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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