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河虾对虾等甲壳类同服维生素C可致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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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0078
颗粒名称: 食河虾对虾等甲壳类同服维生素C可致死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7月13日,佛山报刊登了食河虾对虾等甲壳类同服维生素C可致死。
关键词: 维生素 身体

内容

河虾、对虾等甲壳类除含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钙、磷、铁等物质外,还有应引起人们注意的大量无毒五价砷。五价砷进入人体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可以转变成对人体有剧毒的三价砷即砒霜,从而使人中毒。
  长期接触砷可以致癌,大剂量服用维生素C使食物中无毒砷转变成有毒的砷,更增加了砷致癌的危险性。所以吃河虾、对虾等甲壳类食物时、若要服用维生素C应在其前或其后半小时以上,以减少五价砷和维生素C相互作用的机会。(张帆摘)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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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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