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苍举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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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0024
颗粒名称: 谭苍举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6月23日,南海县人民法院在省食品公司九江肉鸡场公开审理了一起玩忽职守案,罪犯谭苍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关键词: 规定 南海县 法院

内容

本报讯 上月二十三日,南海县人民法院在省食品公司九江肉鸡场公开审理了一起玩忽职守案,罪犯谭苍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谭苍举原是省食品公司九江肉鸡场主管会计。一九八三年底到一九八五年九月在该场任职期间,工作极不负责,丢失大量收款单据,并违反会计业务管理规定,对鸡场肉鸡的产销以及物资库存从来没有核对帐目,造成近七万元货款无法收回,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南海县人民法院认为谭苍举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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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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