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案 刚正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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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0021
颗粒名称: 依法办案 刚正不阿
并列题名: ——记南海县官窑法庭秉公执法二三事
分类号: G210
摘要: 南海县官窑人民法庭,在办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把当事人的事和兄弟法院的事看作是自己的事,热情接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赢得了外地当事人和兄弟法院的赞扬。
关键词: 法庭 案件 赞扬

内容

南海县官窑人民法庭,在办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把当事人的事和兄弟法院的事看作是自己的事,热情接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赢得了外地当事人和兄弟法院的赞扬。
  把自己比作当事人
  官窑法庭在办案中,事事把自己比作当事人,设身处地为群众排难解纷。去年,官窑镇刘基在广州承接两项建筑工程土方后转给花县花山镇岳某承包,总工程费为四千三百元,在结算时刘说岳借了他一千元,并在工程费中扣除。岳却矢口否认,并要刘拿出借据,但刘却说因保管不慎,遗失了,双方引起纠纷。今年一月,岳诉至官窑法庭,请求帮助解决,并一再声明:“如果刘不清还欠款一千元,就去放火烧他的房子,同他拼命。”按规定岳、刘均在广州搞承包工程而引起的纠纷,官窑法庭可以不受理。但他们想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受理,很可能会导致矛盾激化,甚至会酿成人命案。出于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官窑法庭毅然接受岳的诉讼请求,他们对双方进行调解,促成他们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防止了矛盾激化。
  不偏不倚依法办事
  官窑法庭在办案中,坚招帮理不帮“亲”。一九八三年,官窑镇钟某承包了本村的砖厂,同年八月与湖南省衡阳县李某签订打红砖合同。钟欠下李的工资三千三百元钱,李屡次追收,钟不予理睬。于是,从湖南来到官窑向法庭起诉。由于李对钟的行为不满,把钟的欠款夸大为七千元,以示报复。这时,钟对法庭的同志说:“我们是乡亲,请给个方便。”言下之意是说,李夸大欠款数额,他也可以不认帐。但法庭同志严肃地指出:我们是人民的法庭,帮理不帮“亲”。他们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出了钟欠款和李夸大事实的错误行为,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钟同意偿还工钱三千三百元,并补偿李住宿旅费二百元。李激动地说:“我们在广东举目无亲,多亏法庭为我们作主。”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官窑法庭对于兄弟法院要求帮助办理的事,总是热情、积极、想办法去完成。如广州市中级法院在办理官窑镇刘某诉广州芳村陈某借款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协议,利息按银行规定计算,陈某每月要还款二百五十元。但后来刘反悔,并到陈家吵闹,声言要杀死他的儿子,胁迫陈签订限期还清欠款协议。陈签订协议后,由于无钱偿还,只好带着妻儿离家出走。广州市中级法院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请求官窑法庭协助做刘的思想工作。法庭对此十分重视,多次找刘进行耐心劝导,终于使矛盾缓和下来。事后,广州市中级法院和陈某分别给法庭寄来感谢信表示谢意。但法庭的同志谦虚地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史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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