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莽汉子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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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9384
颗粒名称: 鲁莽汉子的忏悔
并列题名: ——记一起民事纠纷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5月11日高明县合水镇法庭上审理一宗损害赔偿案,法官依法判处被告人谭结林赔偿人民币七百二十一元给受害者。
关键词: 损害 赔偿 案件

内容

五月十一日,在高明县合水镇法庭上,正审理着一宗损害赔偿案,法官依法判处被告人谭结林赔偿人民币七百二十一元给受害者。当双方在调解书上按上朱红色指纹时,谭结林痛心地说:“法盲、鲁莽使我倾刻之间铸成大错,教训深刻,后悔莫及。”
  事情发生在三月九日上午九时许,该镇巨塘村农民谭汝红到自己的责任田里耙秧地,正巧田里没有水,他便赶紧到责任田的上方把谭结林在公用水渠里堵的拦坝挖开一个缺口,让水流进自己的田里。当谭结林发现时,马上把被挖开的缺口堵上。谭汝红见水源断绝又到水渠拦坝上把缺口挖开,谭结林又再次堵上。此时,谭汝红有些激动,用指头对着谭结林责骂几句,事后,谭汝红以为平安无事,便弯下腰把储水拦坝挖开一个缺口。但谭结林乘谭汝红弯腰之机,用锄头朝他的左太阳穴下方猛击一下,便转身返回责任田。稍后多时,谭结林不见谭汝红的人影,便急忙回到水渠储水拦坝处,只见他已倒在水渠,不能言语,满脸鲜血,处于昏迷之中。谭结林立即送他去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谭汝红为左颞部耳轮撕裂伤,住院十五天,用去医疗费五百零九元。
  事情发生之后,双方几经协商都无法解决赔偿问题,谭汝红便到法庭诉讼。法庭根据事实,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判处谭结林赔偿给谭汝林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七百二十一元。在旁听席上的群众,听了法庭对案件的审理后,受到深刻法制教育。他们纷纷表示拥护法庭的公正的判决。
  (张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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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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