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做家务的法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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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9175
颗粒名称: 孩子做家务的法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联邦德国布瑞尔市法院对孩子们应当帮助父母做家务的有关的法律条文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关键词: 孩子 家务 法律

内容

联邦德国很早就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孩子们应当帮助父母做家务。前不久,布瑞尔市法院还对有关的法律条文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孩子六岁至十岁要帮助父母洗餐具,收拾房间,到商店买东西;十岁至十四岁要在花园里劳动,洗餐具,给全家人擦皮鞋;十四岁至十六岁要擦洗汽车和在菜园里翻地,十六岁至十八岁则要完成每星期一次的房间大扫除。
  (华辑)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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