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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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8724
颗粒名称: 法的权威
并列题名: 记武警市支队干部战士学法用法二三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5月29日,佛山报登载了战士陈明魁,运用法律帮叔叔打官司、战士杨曲替家里伸张正义的事迹。
关键词: 法律 战士 权益

内容

法律,不光是惩治罪犯的武器,而且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的准则。武警市支队干部战士通过学法,提高了法律观念,运用法律正确处理自身或亲属的问题。这里记叙的是其中的两件事
  他帮叔叔打官司
  去年八月,战士陈明魁的叔叔与乡政府签订为期四年的经济合同,承包了乡农机厂。由于实行科学管理,辛勤劳动,很快把企业搞活了,发了点小财。乡里一些人见了眼红,从中作梗,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他叔叔多次找上级有关部门交涉,要求赔偿损失,但没有结果。陈明魁知悉此事后,通过学习《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文,认为有关单位给叔叔履行合同设置障碍,是违约行为,可以根据第三十二条关于“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第三十五条关于“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的规定,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当天,小陈就给叔叔写了一封信,解答了有关经济合同的一些具体问题。不久,小陈的叔叔来信说,已按法律程序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并赞扬侄子这个“法律顾问”当得好。
  他替家里伸张正义
  去年六月,战士杨曲收到一封家信,信中说,父亲和弟弟与别人发生口角,被人打成重伤,要求小杨回家“拚一场”。看过信后,小杨并没有凭感情用事,去报私仇,而是依靠法律去打官司。他依靠组织曾两次向地方政府、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但都因凶手“后台”硬,以“无故意伤害他人”为由,不给凶手以刑事制裁。小杨坚信法律是保护人民的,任何人违犯法律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他依照《宪法》、《刑法》有关条文,不断向地方人民法院上诉,反映情况,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地方人民法院力排种种障碍,终于依法将凶手拘捕。小杨家里的人感激地说:“法律为我们申了冤,战胜了邪恶。”
  (杜佑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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