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他人应如何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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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8504
颗粒名称: 诽谤他人应如何处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5月22日,佛山报登载了对读者黄缪同志提出的诽谤他人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公民 诽谤 规定

内容

编辑同志:
  最近,我见到一位青年人,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在某公民面前,对他人进行诽谤,影响了他人的名誉,对这位青年人应该如何处理?
  读者 黄缪
  黄缪同志:
  从你来信反映,如这位青年人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名誉,凭空制造事实,以口头扩散出去,这是诽谤行为 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要处十日以下拘留,或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我国刑法还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这位青年人只是在个别亲友中私议,未向外扩散,不宜以诽谤行为论处。因此,要视其情节,分别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起诉,或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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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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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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