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事有人理违法行为有人干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8281
颗粒名称: 众事有人理违法行为有人干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三水县河口镇农民经过普法教育之后,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他们认为法律为他们撑腰壮胆,对违法行为敢于作斗争。
关键词: 普法教育 法律 农民

内容

本报讯 三水县河口镇农民经过普法教育之后,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他们认为法律为他们撑腰壮胆,对违法行为敢于作斗争。
  该镇地处北江、西江、绥江的汇合点。解放前,兵匪为患,经常侵扰群众。“众地莫企,众事莫理”已成为父母训子的清规。去年初,河口镇委、镇府在县司法部门的具体帮助下,组织农民学《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打架要坐监”、“祖宗遗下的宅基地也是集体所有”“欠交公粮犯法”等条文已成了农民感兴趣的话题,他们觉得,“九法一例”给他们壮了胆撑了腰,因而众地开始有人企,众事常常有人理。今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凶犯张卓荣从南海,大沥镇租乘一辆摩托车谎称去四会县,当行至河口镇时,张犯突然从身上掏出预先准备好的猪刀,向车主连砍四刀,顿时,车主鲜血直流,大声呼救。凶犯见势不妙,窜入附近的树林里。闻讯赶来的农民和过路群众不顾一切紧追不舍,终于把凶犯抓获归案。过去,农民之间的纠纷,旁人很少介入。学法之后,农民逐渐懂得以法规劝,使许多将要酿成的悲剧消灭在萌芽之中。去年,秋旱使大塱山村的农民焦躁万分。一位农民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另一位农民的鱼塘里抽水抗旱,为此双方引起争吵,并大有动武之势,在旁的一位农民见情况严重,即上前劝说,给他们讲清打人犯法的道理,终于使他们消了气,避免了一场打斗。去年,河口镇违法人员比一九八五年减少了百分之四十,民事纠纷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二点二。社会风气和治安有所好转。(梁文启)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梁文启
责任者

相关地名

三水县河口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