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笼镇以优惠措施招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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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6701
颗粒名称: 鸡笼镇以优惠措施招贤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7年3月,新成立的中山市鸡笼(东升)镇,为了迅速发展经济建设,实行进一步开放政策,招收四方能人进镇参加建设,并给予一系列的优惠。
关键词: 优惠政策 人才 招商引资

内容

本报讯 新成立的中山市鸡笼(东升)镇,为了迅速发展经济建设,实行进一步开放政策,招收四方能人进镇参加建设,并给予一系列的优惠。该镇原属小榄镇管辖,一九八六年底,应农村休制改革的需要,经省府批准,从小榄镇划分建成。该镇北距小榄十三公里,南距石岐十三公里,广珠公路横贯全镇,并有水道直通珠江口,交通方便。
  鸡笼(东升)镇对四方能人进镇参加建设的优惠措施如下。
  一、欢迎全国各地能人自理口粮来鸡笼镇落户。
  二、欢迎各地能人来鸡笼镇独资或合资从事开发性事业及经商办厂。
  三、欢迎镇外、市外、省外单位来鸡笼镇设办事处、中转仓库、商场,镇人民政府给予提供地皮方便,并协助开展业务活动,用水、用电给予支持。
  四、欢迎有一定职称的在职医师、工程技术人员、教师来鸡笼镇工作,其配偶帮助调入镇内工作,如属农村户口,可自理口粮来镇落户。
  五、欢迎各地、各行、各业、各单位来鸡笼镇开展经济联合。
  六、欢迎港澳商人来鸡笼镇独资或合资办厂,从事来料(件)加工装配业务。
  七、欢迎各地单位、个人介绍引进项目或指导办厂行商。如企业投产、经营项目实现后,其生产年利润、经营一次完成利润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给予奖励金一千至五千元,利润在五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五千元至一万元奖励金。属生产性企业,如产品合格、适销对路、年净利在十万元以上的,除享受上述一次性奖励外,还给予连续三年在净利中提取5%的奖励金给介绍者。以上奖励金由受益企业(单位)负责支付。
  上述措施经鸡笼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从一九八七年开始实行,一定三年不变。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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