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县种果初见成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5443
颗粒名称: 南海县种果初见成效
并列题名: 他们采用十种形式办果园,已种下各种果树一万六千多亩
分类号: F327
摘要: 1986年以来,南海县积极发展水果生产,种果初见成效。
关键词: 南海县 种果 成效

内容

本报讯 去年以来,南海县积极发展水果生产,已种植桔橙、荔枝、香大蕉共一万六千四百亩,相当于一九八五年水果面积的一点四倍。该县各地因地制宜,采用了十种形式办果园,效果良好。
  第一种形式以大沥横江为代表,这两个区已种下荔枝间种柑橙610亩。他们采用“五统一”种植,分户管理,集体扶助,有偿服务。“五统一”是统一安排土地、种植规划、种植措施、技术和统一行动。乡实行产前服务(水利、种苗)、产中服务(技术服务)、产后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和协助推销产品)。种植前,乡向农民收取每亩种苗费五十元,不足部分由乡贷款补足。种后第四年开始,乡回收柑桔果,每亩一百二十斤,共收五年。第十一年至二十年,乡回收荔枝每年每亩46斤,生果的收入用以还债和搞集体福利。
  第二种形式,投包荒山、开辟果园。罗村区塘头乡将弃耕的荒山,低价给农民开垦办场。现乡与农户已签订了合同,承包期为十五年,每亩分期上缴总数为一千元。乡已种下水果394亩。
  第三种形式,引进技术、劳力,本地与外地联营。如九江区朝山乡引进潮汕的技术与劳力,发展水果生产。潮汕人承包者负责技术和管理,区乡定量投资生产资料和管理费用每年380元。到第三年,管理者上缴柑果每亩1500斤,第五年到第十年每年上缴柑果3800斤。合同十年为期,期满果园归乡集体。
  第四种形式,集体办场,专人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如和顺区的和顺乡,平洲区的平西乡,是这样做法。
  第五种形式,农民办果园,罗村下柏乡由家庭自办或几户联办果场。一般承包期为十五年,向集体定期定量上缴。
  第六种形式,乡村种植,农民投包。是大沥谭边乡的做法。
  第七种形式,乡集体、农户联办果场,山农户管理。乡与村收入比例分成。
  第八种形式,区乡联营办果场。
  第九种形式,纵向联营发展水果生产。
  第十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