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吴明生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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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4597
颗粒名称: 抢劫犯吴明生被处决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1月,原南海县化工厂工人吴明生,因犯抢劫罪(案情详见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报),被南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关键词: 吴明生 抢劫罪 死刑

内容

本报讯 原南海县化工厂工人吴明生,因犯抢劫罪(案情详见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报),被南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吴犯不服上诉,现经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核准判处抢劫罪犯吴明生死刑。南海县司法机关已于本月十一日将罪犯吴明生押赴刑场枪决。
  (冯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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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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